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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头版刊文称,日前,中国证监会拟进一步放开外国投资者参与A股交易范围,并就相关账户管理制度修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发展已进入新历史阶段,在“走出去”和“引进来”步调加快的进程中,A股“广纳海外客”,将对进一步丰富资本市场投资主体,拓宽资金入市渠道,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和国际化水平起到重要作用。
此前,A股市场允许部分外国投资者直接开立A股账户,但更多是允许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机制间接投资A股市场。从境外主要市场国家和地区经验做法看,在资本项目开放环境下,对外国人开立本国证券账户普遍持开放态度,基本实现了国民待遇。因此,监管层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做法,统筹考虑研究拟定这项长远性、基础性制度建设举措,允许对外籍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允许其参与我国证券市场交易等。
近年来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不断取得突破,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A股入摩、控股海外交易所、完善QFII和RQFII及QDII制度、H股全流通试点起航、沪深港通每日额度扩大、原油期货上市、铁矿石期货引入境外投资者、沪伦通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开放为民众带来的福利将逐步凸显。
一方面,此次允许外国人开立A股证券账户,是以直接融资的方式,吸引外资支持我国实体经济发展,必将进一步加快国内企业转型升级,改变传统经营理念,提高生产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
另一方面,海外投资者选择投资标的将对境内投资者起到一定示范作用,促进国内金融市场投资趋于理性。此前,我国资本市场开放引入的外资中,机构投资者占据绝大多数,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A股市场散户占比过高的现状,减少了市场中的一些非理性行为。此次,随着海外个人投资者深入参与A股市场,更是直接为境内投资者提供了可供参考的交易对象,有望降低零售投资者群体的市场影响,从而抑制市场波动,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
此外,随着海外投资者更积极参与A股交易,境内上市公司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与更广泛的监督,他们必须将信息披露和治理实践与国际标准接轨。
不过,机遇背后总是蕴藏风险,资本市场持续对外开放也给监管层提出了新要求。相比之前,监管层将要面对更多元的投资者,类型更为丰富的金融机构、更为复杂的违法违规手段……凡此种种,都对监管者提出了更高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监管层已认识到在这一背景下加大跨境监管合作的力度十分必要,特别强调本次开放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其本国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跨境监管合作已具雏形,中国证监会已同61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67份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于2007年5月签署国际证监会组织《磋商、合作及信息交换多边谅解备忘录》(MMoU),开始在双多边监管合作框架下,开展与境外监管机构的跨境监管执法合作,为跨境监管打下坚固的基础。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