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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汇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政府工作水平;部署进一步采取市场化债转股等措施降低企业杠杆率,促进风险防控提高发展质量;通过《快递暂行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采取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去年以来,通过各方努力,企业兼并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降杠杆措施取得积极进展,企业杠杆率由升转降,成效要充分肯定。下一步,要继续把国有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国企改革、去产能、降成本等举措,进一步推动降杠杆。一是改善公司治理,出台国企资产负债约束机制,支持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充实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二是完善企业债务重组政策,建立关联企业破产制度,探索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研究解决“僵尸企业”破产费用保障问题,建立政府、企业、银行依法合理分担损失的机制。三是拓宽社会资金转变为股权投资的渠道。支持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制定筹措稳定的中长期低成本股权投资资金的办法,出台以市场化债转股为目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措施。研究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转股资产交易。四是加强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力量,指导金融机构利用现有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新设实施机构,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增强资本实力。五是出台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引,规范引导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提高质量,推动已经签订的债转股协议金额尽早落实,切实降低企业负债率。
我国国有企业在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增速创五年来最好水平的同时,其杠杆率、债务风险情况凸显,受到各方关注。“去杠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绝对水平上看,国企债务负担依旧较重,占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的六成左右,国企去杠杆仍是重中之重。”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张晓晶分析称。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发改委、央行等部门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强调,表明当前通过债转股降低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杠杆率的现实重要性和紧迫性,这也是深化国企改革的必然要求。
吴琦表示,此次部署主要有两个亮点:一是从严控增量债务角度降低企业杠杆率,推动企业改善公司治理,对企业资产负债进行约束,拓宽企业资本金补充渠道,有利于抑制投资冲动,优化国有资本投资结构,将国有企业资本充足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二是从优化存量角度降低企业杠杆率,通过放松债转股的资金来源、操作方式、实施机构准入等条件,来提高银行和实施机构的积极性,推动债转股项目落地,真正促进债转股的市场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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