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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股东”问题料有新解

发布时间:2017-11-30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浏览量:913    

 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公司监事长邓映翎近日表示,三类股东问题已得到管理层的统一认识。过去这些年,三类股东一共投资1117家基础层企业,平均利润1776万元。“三类股东虽然少,但投的是好公司。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怎么发展机构投资市场。”邓映翎透露,股转系统就三类股东等核心问题做了大量调研,与证监会进行了深入沟通,目前已得到管理层的统一认识,很快将出台政策。

 三类股东是以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形式存在的投资者。他们在挂牌企业转战IPO时,常成为审核途中的“绊脚石”,不少企业因为三类股东问题IPO出现了波折。由于产品到期与未能穿透核查到具体出资人等原因,三类股东与IPO审核时法规所要求的股权清晰、稳定相悖。

 今年以来,监管机构对三类股东问题高度关注。证监会相关人士7月份表示,正积极研究“三类股东”作为拟上市企业股东的适格性问题。

 有投行人士表示,去年私募规模达到7万亿元,有限合伙式基金不到三分之一,其他的都是契约型、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如果三类不再投资新三板,将对市场造成很大影响。”

 中科沃土基金董事长朱为绎认为,“三类股东”问题的解决与建立新三板的独立市场可以相互促进。“在IPO排队的近150家新三板企业中,大概60家包含三类股东。”朱为绎表示,“三类股东”问题不解决也不利于挂牌企业的发展。企业不轻易接受三类股东的投资,同时会影响“三类股东”的投资热情。

 安信证券新三板研究负责人诸海滨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三类股东”问题促使众多挂牌企业将交易方式由做市转为协议转让。“做市过程中股东交易不可控,可能出现新的三类股东。”

 “解决‘三类股东’问题在技术方面难度并不大,主要在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衔接上需要协调。”东北证券新三板研究总监付立春表示,“时机日渐成熟。经营可持续性、规范性以及成长性等实质性问题成为关注重点,而三类股东对新三板企业的IPO影响自然会弱化。”诸海滨则表示,解决“三类股东”问题宜早不宜迟,监管部门对相关规范应给予明确预期,市场参与主体可以按照这个预期调整自己的行为。

 (图片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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